房屋Offer毁约, 目前买家毁约 增长

新政推出之后,那些赶在高价入手的买主们,内心是崩溃的,眼看着自己即将买走的房子,价值直线下降每天都在赔钱,内心对收房这件事情变的不是那么心甘情愿了,面对如此的房产市场,类似于买家毁约的事情就开始变的越来越多。

其实,面对房地产市场价格、购房政策改变、个人财务状况变化等等,这些原因都比较容易影响房产交易的结果,那么,签订房屋合同后 面对违约大家一般都会如何选呢? 这是小编的分析:

房屋Offer遭违约 大家会如何选?

关于买房违约,一般分为2种情况,一种是买家违约,另一种是卖方违约,不过,根据目前的房产市场来看,买家违约率还是比较高的,下面小编就针对这2种情况,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关于违约之后,会面临什么样的情况。

首先是买方违约,那么卖方一般都会做以下2种选择:

(1)接受对方的违约行为,同意合同终止。双方都不必履行合同,但是没有违约的一方可以索取经济赔偿;

(2)拒绝终止合同,要求强制执行合同,并且在强制执行的基础上索取经济赔偿。

但如果遇到强硬的卖家时,卖家会采取法律手段要求赔偿定金以外的经济损失或者强制执行合同。

经济损失的赔偿分为三种:

(1)强制执行并追加的经济赔偿

(2)替代强制执行的经济赔偿

(3)根据合同法的赔偿

卖家有权利索取的费用包括:

(1)经纪佣金

(2)律师费用

(3)成交延迟产生的费用

(4)新合同和以前合同的价格差额

其次,卖方违约。如果买家能证明房产对自己有特殊性或者房产是 Unique(独一无二)的,可向法院申诉要求卖方强制履行合同将房产转让给买方,不能用经济赔偿来替代。

经济损失的赔偿分为三种:

(1)强制执行合同并索赔经济损失

(2)以赔偿经济损失替代强制执行

(3)其他根据合同法赔偿的损失

买家有权利索取的费用包括:

(1)律师费用

(2)成交延迟产生的费用

小编还觉得多思考,理性的做出选择! 其实对于买卖双方来说,能和平协商解决的事情就最好,避免上诉或被上诉,避免因小失大。